成都率先將住房保障范圍由城鎮(zhèn)延伸至農村
2011-03-29 00:00:00        中新社
記者28日從成都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獲悉,成都市于日前出臺《關于建立農村住房保障體系的實施意見》,提出建立農村住房保障體系,這標志著成都市的住房保障范圍在中國率先由城鎮(zhèn)延伸至農村。
實施意見規(guī)定,農村居民家庭人口在兩人(含)以上或年滿35周歲的低收入單身居民,人均自有產權住房面積在16平方米以下,均可在居住地申請住房保障。保障準入條件還涉及了家庭年收入及財產,申請人的家庭銀行存款、有價證券總額不能超過一套70平方米當地普通商品住房總價的30%。
成都市住房委員會辦公室主任杜文介紹,凡成都農村戶籍居民,只要符合住房面積和收入條件,都可向居住地房管部門提交申請。
成都市自1999年開始實施廉租住房實物配租,2001年率先建立廉租住房租賃補貼制度。到2009年底,成都市住房保障范圍由國家規(guī)定的范圍擴大到全部310多個鄉(xiāng)鎮(zhèn),實現了鄉(xiāng)鎮(zhèn)場鎮(zhèn)住房保障全覆蓋。而隨著對“全域成都”規(guī)劃的不斷深入,農村住房困難居民也被納入住房保障范圍,實現“應保盡?!薄?/P>
據悉,到2012年底前,成都市住房保障體系將全面覆蓋農村,實現城鄉(xiāng)居民人人都能居有定所的目標。